DECP于1970年代起源于洛杉矶。当时,警察通常会逮捕驾驶员,这些驾驶员表现出严重的损害迹象,但并未受到酒精的影响。损伤的现场测试与接受药物作用的公认医学知识相结合,以设计一种系统的标准化程序,以检测使用药物的驾驶员损害。由此产生的12步协议涉及一系列的心理物理测试(例如,步行和转弯,手指向鼻子),眼睛检查(例如,学生大小,眼球震颤的存在或眼睛的非自愿性混蛋),呼吸酒精测试,温度和脉搏,访谈,访谈,访谈,访谈和其他观察力。评估后,DRE对犯罪嫌疑人安全操作车辆的能力形成了意见,哪种类药物中的哪种很可能是造成损害的原因(请参阅侧边栏)。评估的最后一步是要求嫌疑犯提供血液,尿液或口服液体来分析药物含量的样本。使用与DRE观察到的体征和症状一致的一类药物的毒理学证据是将观察到的损害的迹象和症状与使用指定类别的使用类别联系起来所需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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